谨防诈骗!佛山地铁问题是一个重要提醒
11月25日,佛山地铁发布关于防范冒充佛山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非法收费的声明称,近期,部分不法分子冒充佛山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或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保障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或冒充“中介”,声称“协助办理土地保护申请和审查手续”,收取“代理费”或“服务费”。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谨防诈骗。佛山地铁表示,根据《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对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泵站美观、环境整洁的行为,公司仅有权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限地铁站内):(一)擅自留置杂物、摆摊、散发印刷品的; (2) 任意雕刻、绘画、泼墨蜇伤和悬挂物体。除法律允许外,任何以“地铁集团”、“轨道保护办”名义直接收取现金、转账或者要求缴纳所谓“保护区管理费”、“违规罚款”、“审批费”等的行为,均属于诈骗行为。佛山地铁强调,其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均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公开、透明、规范的标准。针对铁路保护区各项业务,公司建立并实施了科学、完整、闭环的申报、审批、监督管理体系。我公司审批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批过程的每个环节都受到严格的制度约束和内部监督。审批过程和最终结果不会受到非法干扰、要求或影响来自任何外部个人、中介机构、第三方单位或所谓“内部人员”的“关系”。任何个人或组织声称能够通过非正式渠道“加急办理”、“加急审批”或“办理”任何审批流程,均属于欺诈行为。佛山地铁提醒各项目单位和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不要相信任何自称“地铁集团”、“轨道保护办”的工作人员提出的指控或罚款,也不要轻信“代理”、“加急”、“保证通行”等非法承诺: 1、保留证据(如联系方式、图像数据等); 2、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佛山地铁报案(举报热线0757-82488778)。温馨提示:如何识别舞弊 ▶ 法律文件齐全:我公司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均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件▶ 通过官方渠道缴纳:所有罚款必须通过政府指定的官方非税收入缴纳渠道(如对公账户、金融专户等)缴纳,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二维码支付、现金支付。 ▶ 审批不走捷径:任何以“代理”、“加急”、“担保”等名义向申请人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的所谓“中介服务”注:凡是要求当场支付现金、个人账户扫码、转账到个人银行卡等均属于诈骗。南方网广东考察记者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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