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网络安全法,加强与人身保护法等法律的衔
10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推动法律协调,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法是网络安全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建立网络运行安全、网络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关键制度。自2017年6月1日实施以来,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网络空间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交信息。近年来,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网络应用日益普及,日益融入社会工作和生活。与此同时,网络安全风险更加突出,网络入侵、网络攻击、传播非法信息等违法行为频发。适应新形势、新网络安全要求,新修订的网络安全法加强与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协调,重点强化网络安全法律责任,强化数据和个人保护。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教授指出,此次修改加强了与相关法律的有机衔接,保证了政府间的合作。制定和统一法律规范,修改违反跨境数据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明确了法律适用规则,为执法活动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确的标准,有利于推进法律监督,进一步提高国家管理能力。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伟认为,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法律。三法各有侧重,又相互关联。涉及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网络安全法规定往往分散在网络安全治理框架内。要加强法律衔接,形成制度合力。修订版网络安全法将进一步深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衔接协调,加强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加强对数据和个人信息的保护,从而实现相关制度的准确适用,促进三法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增强,为网络空间管理提供法律保障。满足时代发展新需求,提高人工智能伦理道德。此次网络安全法修改的另一个主要内容是响应人工智能管理和促进发展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新闻发言人王翔表示,人工智能作为战略技术,正在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它将立即你改变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新动力。应该看到,人工智能既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带来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正因为如此,代表们向全国人大及有关方面提出,要牢牢掌握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的主动权,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沿着有益、安全、公平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第20条明确,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基础技术研发,推动训练数据资源、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工智能水平。遵循人工智能道德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保障,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健康发展。国家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洪彦庆认为,这将推动人工智能的管理从局部监管走向系统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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